国家是一種擁有治理一個
社會的權力的機構,在一定的
领土內擁有外部和內部的
主權。依據
马克斯·韦伯的定義,國家擁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壟斷權。因此國家包括了一些機構如
武裝部隊、
公務人員或是國家
官僚、
法院、和
警察。在
國際關係的理論上,只要一個國家的獨立地位被其他國家所承認,這個國家便能踏入國際的領域,而這也是證明其自身主權的重要關鍵。
雖然國家一詞通常廣泛用以稱呼所有
政府機構或統治行為—古代或現代皆然,但現代國家制度的許多特色要直到
15世紀的西歐才開始出現。
在
20世紀後期,世界經濟的
全球化—人民和
資本的流動性、以及許多國際機構的崛起使得國家的行動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不過,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依然擁有著基礎的政治層次。也因此,國家是
政治學研究裡最主要的領域,而對於國家的定義也經常是學者們爭論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