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系語言中,「首府」與「
首都」通常指相同的
概念,通常也會使用相同的辭彙,如英語的「Capital」,這種用法也常出現於
新聞報導之中,如「
美國首府
華盛頓」。但依照中文常用的字詞定義,首府與首都是不能混用的。「首都」爲
中央政府駐地,而「首府」之稱適用於以下場合:
- 中文對境外其他國家的一級行政區行政中心的指稱。根據各國行政區劃分名稱和等級,中文也會使用不同的對應稱呼,例如省會、邦邑、州治(州府)、道廳等,都是對首府的不同稱呼方式。如中文稱美國或澳洲的州政府駐地爲“州府”(首府)。
- 自治地區的行政中心,例如各國海外自治屬地的行政中心,或是國際上享有高度自治權的政治實體的政府駐地。如波多黎各“首府”爲聖胡安(),或是法屬圭亞納的首府開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