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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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行政区划
加拿大是由十個和三個地方(英语:,法语:)所組成的。加拿大省和地區的主要不同的地方在於省是根據憲法條約所設立的,但地區是據聯邦法律所設立的。所以地区由聯邦政府直接管轄,然後省是由各省所立的政府所管轄的。

跟聯邦政府相比,省在某些花費的控制限度上來說有很大的權力,例如各種社會計畫方面,如健康保險、教育、和工作保險。除了省政府所收的稅之外,各省同時也獲得聯邦政府提供的『轉移付款』來支付所需要的開銷。

省議會為一院制,沒有參議院,操作的程序相當於加拿大國會下議院。魁北克省議會叫作國立議院 (法語:),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議會叫作議會或下院(英語:)。省長為所佔議席最多的黨的領導者;育空地方也是如此。西北地區和努那福特的議會沒有政黨。特區領袖是由特區議院選舉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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