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English
Chinese (S)
Chinese (T)
Croatian
Dutch
French
German
Hebrew
Italian
Japanese
Korean
Portuguese
Russian
Serbian
Spanish
Swedish
Turkish
Additional
權利能力
Wikipedia 维基中文 免费百科全书
Download this dictionary
權利能力
權利能力
一般是
法律
名詞,是指得以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和資格。一般用於民事法之中,稱作民事權利能力,一般法律中,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但更早期如
羅馬法
中,其權利能力更被賦予未出生的胎兒。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法律行为所需要的两种能力,但是也有区别。权利能力的存在并不要求民事主体具有一定的判断和识别能力,因此,一般而言,自然人在出生之后、死亡之前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的例外:
婚姻
: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人在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后,才有结婚的权利。这是对民事权利能力的一种特例。在中国,男性要达到22岁,女性要达到20岁,才能够合法地缔结婚姻关系。
胎儿:胎儿在出生前,虽然不享有权利能力,但是法律规定,要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因此可以认为胎儿具有特殊的权利能力。例如,在胎儿出生前,其父亲死亡,对于其遗产的分割,需要为胎儿保留相当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份额,通常由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
访问 Wikipedia.org... 网页
本文章的材料选自
维基百科
(R)
, 并有
GNU 免费文件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