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English
Chinese (S)
Chinese (T)
Croatian
Dutch
French
German
Hebrew
Italian
Japanese
Korean
Portuguese
Russian
Serbian
Spanish
Swedish
Turkish
Additional
第175條
Wikipedia 维基中文 免费百科全书
Download this dictionary
德國刑事法第175條
德國刑事法
第175條
(正式缩写为
§175 StGB
)於
1871年
5月15日
頒佈,
1994年
3月10日
被廢除。此條例將男
同性
之間的性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而早期的條例版本更將
人獸交
包括在內。
此條例曾經作了多次的修訂。
納粹德國
於
1935年
將該條例所適用的範圍擴大,並加強逮捕觸犯第175條的人士,導致數千人死於集中營——不論是有罪或無辜。
東德
於
1950年
將條例回復到前一版本,再於
1968年
進一步將條例有效範圍收窄至與18歲以下少年性交,並於
1988年
將該條例完全廢除;
西德
則一直沿用納粹時期的條例版本至
1969年
,1969年後只限適用於“有效案件”。條例於
1973年
進一步收窄,並於
德國統一
後的
1994年
完全撤銷。
访问 Wikipedia.org... 网页
本文章的材料选自
维基百科
(R)
, 并有
GNU 免费文件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