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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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總督
香港總督(簡稱港督),英国殖民地時期(1841年1997年6月30日),英國派駐香港英皇代表,共歷28任(另有3任,屬日治時期的總督,皆為日本人,簡稱“香督”。故共計為31任)。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此職大致由行政長官取代。

1843年,《英皇制誥》頒佈,宣佈設置香港殖民地。英王是香港的最高統治者,總督則是英王的全權代表,兼任駐香港三軍司令。總督的權力極大,主持香港的行政機關行政局和立法機關立法局,兩局的議員都是由總督任命。直至1991年立法局才第一次以直選選出部份議員。早期的總督都是由英國殖民地部(後稱「外交及英聯邦事務部」)的官員出任,1971年以後總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麥理浩勳爵是第一位);最後一任總督彭定康則是政治家,曾任英國保守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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