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享有的权利”。它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人权的无条件的,而无论他的生活处境和个人情况,所谓“天赋”。另一方面,因为这种无条件的“天赋”,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
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公认的,甚至是神圣的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重要标准。但是,在具体实践的层面上,对于人权的具体定义,以及保障人权的具体方式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甚至引发了很严重的冲突。
人权在抽象理解方面的共识和在实际操作中的分歧,形成了强烈的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