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詞起源自
拉丁文res publica,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務”。 共和的根本原則是天下為公,國家
權力是公有物,國家的治理是所有
公民的共同事業。共和在本意上是通過制度組織起來的公共事務領域,而不是一種組織形式或政體。共和主義強調
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與
中立性,即政府必須為所有人的利益服務(
公益),而不能只為少數當權者的利益服務。然而
民主的概念不是共和制暗含的。共和制政府形式可以包含有限的民主,那裡這些權利僅對有限的人群允許,如在今天的許多
獨裁或
極權國家的情形。這個詞意思也足夠寬泛到包括許多今天的高級民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