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為中國古代官署名。
周代属冬官事,
秦汉属
少府。
曹魏自少府分置水部曹,隶尚书台,掌水利工程,兼领航运之政。
晋置屯田曹、起部曹,掌农垦(军垦由屯田中郎将领之)和水利事业。
南北朝时期,
南朝沿置不改,
北朝损益不定。
隋朝将前述诸曹合并置为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沿用
北周工部的名称,列为
尚书省六部之一。
工部下设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工部司为工部头司,掌营建之政令与工部庶务;屯田司掌天下田垦;虞部司掌山川水泽之利;水部司掌水利。长官称
工部尚书,置工部侍郎一人,后代相沿不改。唯
宋代使职盛行,工部职务为诸使所夺。
明朝初,工部下设总部、屯部、虞部和水部四属部,
洪武二十六年,改尚书二十四部为二十四清吏司,工部各属部分别改为营缮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和屯田清吏司,职掌、设官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