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或稱為
理則,源自
希臘語 λόγος ,最初的意思有詞語、思想、概念、論點、推理之意。
1902年嚴復譯《穆勒名學》時,將其意譯為「名學」,音譯為「邏輯」。
邏輯是研究有效推論和
證明的原則與標準的一門學科。做為一個
形式科學,邏輯透過對推論的
形式系統與自然語言中的論證等來研究並分類命題與論證的結構。邏輯的範圍從對
謬論與
悖論的研究之類的核心議題,到利用
機率來推論及包含
因果論的論證等專業的推理分析。邏輯在今日亦常被使用在辯論理論之中。
传统上,逻辑被作为
哲学的一个分支来研究。自从十九世纪中期,逻辑经常在
数学和最近的
计算机科学中研究。作为一门形式科学,通过对推论的
形式系统和自然语言论证二者的研究,逻辑研究和分类语句和论证的结构。因此逻辑的范围是非常广阔的,从核心主题如对谬论和
悖论的研究,到专门的推理分析如
或然正确的推理和涉及因果关系的论证。